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鄉村振興既包括人才、產業、組織等多要素的全面推進,也離不開有效治理、文明鄉風等多層面的多措并舉。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把“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作為重要內容,明確提出創新鄉村治理方式,提高鄉村善治水平。當前,要把鄉村治理作為鄉村振興的有力抓手,以有效的鄉村治理助力實現鄉村振興。
客觀而言,鄉村治理不是一個新話題。但是,在新時代特別是“三農”工作重心轉移至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背景下,鄉村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其一,有效的鄉村治理能為鄉村振興培養積極的參與主體。實施鄉村振興,既是為了滿足廣大農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農民富裕富足,同時也離不開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鄉村治理恰恰是鼓勵和引導農民在基層政府帶領下積極參與鄉村建設行動。這能使廣大農民逐漸意識到實現鄉村振興是自己的事情,從而更好地發揮主觀能動性。
其二,有效的鄉村治理能為鄉村振興提供良好的社會秩序。一些地方的實踐表明,有效的鄉村治理能讓農民成為發自內心的自我約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覺擔當鄉村公序良俗的維護者和倡導者。特別是通過對法治與德治的合力并舉,良善的鄉村治理不僅能推動鄉村形成良好道德風尚、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而且有助于鄉村社會防范風險、化解矛盾。
應認識到,良好的鄉村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從多層面協同推進。在這個過程中,擺在首位的是要激發農民的主體地位和主觀能動性。農民是鄉村治理的主體、鄉村振興的依托力量。要尊重并充分發揮農民的首創精神,在發展鄉村產業、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等領域,全方位鼓勵和引導農民參與鄉村治理的政策制定、活動實施、進程監督和成果分享,做到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同時,還要把“為了農民”與“依靠農民”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健全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拓寬農民參與鄉村治理的渠道,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格局。
良好的鄉村治理還離不開堅強有力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實現鄉村有效治理、推動鄉村振興,亟須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要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成堅強戰斗堡壘,以強有力的組織力量為支撐,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貫穿鄉村治理全過程,促進鄉村治理與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深度融合,為鄉村善治提供組織保障。
實施有效的鄉村治理是一項長期性戰略。今天當它恰逢鄉村振興這一重大任務時,則成了應變局、開新局的“壓艙石”。各地要久久為功,讓廣袤的農村大地上涌現出更多“春天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