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加強城鄉社區治理。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改革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依法推進公益和慈善事業健康發展,促進專業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發展。切實保障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合法權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大力整治社會治安突出問題,全方位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
首先,創新社會治理理念。理念是行動的先導,所以要創新社會治理,首先要創新社會治理的理念。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創新社會治理,必須著眼于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這一理念和目標,實質是堅持增強社會發展活力與增加社會和諧因素的統一,堅持促進社會發展與人的發展的統一,體現了在發展中保持和諧與在和諧中推進發展的辯證統一,對克服重經濟發展輕社會發展的傾向具有積極意義。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要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社會治理創新要在正確的理念和思路的指引下,堅持問題導向,處理好傳統和創新的關系、管理與服務的關系,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其次,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體制不創新就走不出傳統的治理道路,難以取得進一步的發展。當前我國處于改革攻堅期和深水區,社會管理領域面臨一系列新情況和新問題,迫切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實現從傳統社會管理向現代社會治理轉變。在深化改革的進程中,創新就是要把握時代脈絡,制定導性、創新性、前瞻性、可操作的社會管理體制。新的社會治理體制與傳統的社會治理體制的最大差別就在于其強調社會治理的主體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政府、社會、公眾要各歸其位、各擔其責。政府要發揮社會治理的主導作用。政府的主作用不是包辦一切,而是健全社會治理的體制機制,完善社會治理的政策法規,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社會要發揮社會治理的協同作用。這里說的“會”,是指各類社會主體,主要包括企事業單位、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以及其他各類社會組織等。企事業單位、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以及其他各類社會組織要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努力實現社會事務的多方共同參與治。同時,公眾也要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社會治理要人人參與,共建共享。每個公民都要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自覺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
社會治理核心就是動員社會組織力量齊抓共管參與到社會問題的治理中來。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的發展會衍變出很多復雜的問題。比如,過往家庭遇到生活中瑣碎事件除了電話聯系物業外,就是自己花錢雇人來處理;但是當小區開始結合時代引進互聯網+家庭維修模式以后,小區物業可以自行監控到每家每戶家里生活設施的基本情況。一旦有問題物業會主動聯系業主暖心上門服務,這就是創新給我們生活所帶來的便利,這也是小區創新自治模式給居民帶來的便利。這種居民和小區管理者之間的互惠互利模式,既不浪費居民時間也節省了人力資源。
創新社會治理模式最重要的是思維理念上的轉變,最核心的就是給居民創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