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進一步夯實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法治基礎,讓鄉村振興促進法可以成為鄉村全面振興解難題、聚合力、開新局的法治利器。一方面,要增強法律的實施效果;另一方面,執法檢查要堅持問題導向,推動完善相關配套制度規章,加快健全鄉村振興法律制度體系。
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法治是重要保障。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鄉村振興促進法執法檢查,旨在通過對法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分析并推動解決影響法律貫徹實施的主要問題。這對于進一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各項工作上臺階、見實效具有重要意義。
如今,鄉村謀發展、促產業,早已不像過去那樣僅僅種幾畝地、養幾頭豬。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各種經營主體涌現,土地入股,農民變“股民”;小農戶“鏈”上大農業,全產業鏈拓展產業增值空間,農民增收致富,機會多多。2021年以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良好開局。其中,一件大事是鄉村振興促進法自2021年6月實施。這是鄉村振興領域一部固根本、管長遠的法律,也是一部“三農”領域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標志著鄉村振興邁入全面依法推進的新階段。
從實踐來看,貫徹落實鄉村振興促進法,依法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效,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基礎不斷夯實,鄉村富民產業穩步發展。今年夏糧豐收已成定局,生豬產能全面恢復,種子、耕地“兩個要害”破題推進,糧食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基礎更加堅實穩固。累計認定的國家農業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達200個,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達130個,帶動了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增收。今年第一季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5778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3%,高于城鎮居民收入增速2.1個百分點。
同時要看到,依法促進鄉村振興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比如,提高糧食生產能力面臨新挑戰,農資價格上漲帶動糧食生產成本上升,影響農民種糧積極性;耕地質量不高的態勢還未得到根本扭轉,主產區與主銷區利益補償機制還不健全,奪取秋糧豐收還需付出艱辛努力;脫貧地區鄉村全面振興任務仍然艱巨,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存在一定壓力。面對困難與問題,須多措并舉。
加快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既要有速度,更要有質量。應進一步夯實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法治基礎,讓鄉村振興促進法可以成為鄉村全面振興解難題、聚合力、開新局的法治利器。在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基礎上,要加快推動實現重心轉換,全面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要增強法律的實施效果。鄉村振興促進法實施剛滿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依法開展執法檢查,意在督促法律實施主管機關嚴格落實法律責任,不斷增強法律制度執行力。目前,全國已有13個省份出臺了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省、市、縣各級都建立了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打造出一支近10萬人的執法隊伍。這為推動深化綜合執法改革,增強鄉村振興執法賦予了力量。
同時,執法檢查要堅持問題導向,推動完善相關配套制度規章,加快健全鄉村振興法律制度體系。截至目前,農業農村部制修訂出臺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等9件部門規章;圍繞實施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加快修訂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此次執法檢查是一次重要的法律宣傳,可以讓全社會進一步了解到鄉村振興促進法的意義,堅定目標,匯聚力量,為建設美好幸福家園護航。(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