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建設平安中國,要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政府的政策和行為都可以從“職責能力效率維度進行分析,運用此分析框架,并結合對具體實踐的觀察,可以對當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一個新的思考和認識。
效率維度:人防+技防與大數據的運用
總的來看,多地正在用人防+技防相結合的方式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并且正在通過加大技防的比重,使得整個綜治維穩工作更為高效、更加穩定、更為持久。當然,這種管理方式還是有點偏于靜態,重視了人和屬地的管理,但是相對忽視了事件的管理;重視了管控和預防,卻相對忽視了突發情況預測。而對于有些地方而言,如何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破解社會治安難題,提升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建設水平,尤其是如何利用大數據服務于社會穩定維護工作,仍然是一個必須重視的課題。
時至今日,大數據所帶來的信息風暴正在急劇地改變著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大數據時代的思維變革、商業變革和管理變革之深刻,比之以往任何一次都毫不遜色。在公共安全方面,一些城市已能很嫻熟地運用大數據預防犯罪。利用龐大的數據集,可較為輕松地展現犯罪熱點所在,預測可能發生犯罪行為,并將被動化為主動,而這對于我們提高預測突發事件的能力,更好地優化維穩的資源配置,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能力維度:公共產品的供給與需求
民生連著民心。民生問題關系到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社會穩定。實踐表明,多地黨委政府都堅持民生優先、群眾第一的原則,高度重視公共產品的供給,通過改善公共產品供給水平來爭取人心、凝聚民心、穩定民心。正是這些措施得力,老百姓普遍反映和政府的關系更近了,對政府也更信任了,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也更好做了。
但我們也發現,比之公共產品供給本身,我們對于公共產品真正的利用率相對忽視。曾經有個地方的領導同志公布了一組工作摸底情況:村里面的文化室和書屋,有的沒有按時開放,開放了也沒人在里閱讀;報刊閱讀欄沒人看,也沒專人負責更新……公共產品都供給了,對老百姓究竟有沒有效果?老百姓為什么對此不關心?這些都值得思考。
可以看到,近年來我國加快了政府職能轉變和公共產品供給體制改革的步伐,尤其對農村地區的公共產品發展傾注了大量的心血。但由于長期受“自上而下”的供給模式的影響,我國有些地方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還帶有很強的指令性,導致農村公共產品出現了“供需錯位”、農民對服務滿意度較低。這極大地影響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效。為改變這種現狀,提升農民的滿意度,可以從農民的需求出發,依靠一套完善的農民公共產品需求表達機制,讓農民需求能夠有效地傳導到決策系統,影響公共產品決策。
職責維度:推進網格化管理
在社會流動不斷增強、社會階層結構深刻變化的背景下,“網格化管理”這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新方式得以運用。比之傳統管理模式,網格化管理要更加精細化、扁平化,其背后是服務與控制理念的復合,服務是手段,治理是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網格化管理也在不斷改進。從多地實踐來看,網格化管理面臨兩大難題:一是網格化管理雖然重心體現了服務,卻忽略了治理內涵;雖然側重于民生工作,卻片面化了群眾工作,沒有讓群眾成為社會管理與發展的主體,主動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治理中來。二是社會信任不足。少數地方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社會穩定問題突出,這與公眾對基層政府與基層組織干部的信任缺失有一定關系。
在這種情形下,必須對網格化管理工作采取進一步改進措施。首先是實施三網融合。網格化不僅僅是社會治安網絡,還是城市管理網絡和社會服務管理網絡。必須將電子地圖技術與市政管理相結合,將城市管理落實到責任區、責任人;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系統信息平臺建起來,特別是在完善攝像頭網絡和社區居民電子檔案方面需要做大量工作;將包括人、地、事、物、組織服務管理在內的社會服務管理網格化體系建設全面推開、快速推進。其次是爭取從網格化走向網絡化。這意味著價值理念上強調互相合作、彼此信任、利益協調;治理主體上強調黨委、政府、社會組織、公眾作為社會治理的多元主體;主張通過價值共識形成合作機制,通過公眾組織化形成信任機制,通過利益共享形成協調機制,通過公共文化建設培養公眾的公共精神與公民意識,從而真正實現“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