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指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設項目、與社會公共秩序相關的重大活動等重大事項在制定出臺、組織實施或審批審核前,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開展系統的調查,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有效規避、預防、控制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社會穩定風險,為更好的確保重大事項順利實施。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程序
決策提出部門、政策起草部門、項目建設部門(單位)、改革牽頭部門、工作實施部門是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責任主體,必須牽頭抓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形成科學、客觀、全面的報告。
1、確定評估事項,制定評估方案。評估前,由評估責任主體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專門評估小組,根據評估的要求、原則和評估事項的特點,制定評估方案,明確評估具體內容、方法步驟和時限要求,保證工作有效開展。同時填報立項報備清單報送到同級穩評部門。
2、廣泛聽取意見。評估工作啟動后,采取召開座談會、重點走訪、問卷調查、民意測評、公告公示等多種方法,廣泛聽取利益各方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建議。對專業性較強的評估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相關群眾和專家進行聽證論證。
3、分析研判預測風險。在收集掌握各方面情況的基礎上,對評估事項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所涉及的人員、范圍和劇烈程度進行穩定風險分析預測和等級評估。分析研判預測風險,應當邀請矛盾化解部門、風險處置部門、維穩部門參與,必要時可以吸收有關利益方參與。對特別重大或專業性強的評估事項,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參與分析,提高分析預測的準確性、科學性。
4、作出評估結論。對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事項,由評估小組形成評估報告,根據社會穩定風險大小和可控程度提出評估意見,責任主體部門或單位對評估報告進行審核,作出可以實施、暫緩實施或不予實施的評估結論,形成評估意見并抄送同級穩評部門備案。
5、制定風險化解方案。凡決定實施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和重大事項,都要制定風險化解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和措施,對存在的矛盾隱患進行有效化解,同時,要針對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制定處置預案,做好應對準備。
6、跟蹤督查督辦。對經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后付諸實施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事項,有關責任部門、單位要全程跟蹤掌握穩定風險化解和維穩預案落實情況,對評估事項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主管責任部門要及時研究并完善維穩措施,確保將各類不穩定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
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事項的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和咨詢服務。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評估意見(評估報告)作為作出評估結論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