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黑惡勢力要實現精準打擊,需要審慎界定涉黑涉惡的邊界范圍,把好事實關、法律關,堅決做到不枉不縱。
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自2018年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3年。習近平總書記對掃黑除惡工作作過專門批示,要求通過三年的努力,使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得到明顯提升。
海盟以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一項凝聚黨心民心、維護社會安定的惠民、安民、利民舉措,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提高打擊的精準度上,確保如期打贏掃黑除惡這場人民戰爭。實際上,何為黑惡勢力、如何區分一般性犯罪與涉黑涉惡犯罪、怎樣確保既有效打擊黑惡勢力又不至于引起社會“大動蕩”,這些問題,黨中央、國務院此前已有過專門的規定或答記者問。各地政法部門,要在吃透黨中央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再去落實部門職責,從快、從嚴打擊黑惡勢力。
要實現精準打擊,需要審慎界定涉黑涉惡的邊界范圍。只有明其真意,方可掐其要害。不言自明,假如刻意把范圍縮小,就會造成打擊的廣度不夠、深度不強;對于本應該打擊整治的黑惡勢力不打擊、不整治,則有可能蛻化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站在了人民群眾的對立面。假如刻意擴大范圍,把本不屬于黑惡勢力的一般性犯罪行為(或人員)納入到黑惡勢力范圍,就有可能是假借掃黑除惡之名,行挾私報復之實;還有可能“拔高數據”,賺取不正當的政績利益;更容易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使原本的安民之舉蛻變為憂慮之患。
要實現精準打擊,需要特別注重輿論導向。政法各部門要根據辦案進度,妥善整理可以向社會公開的相關案情內容,把握好公開的范圍和時機,避免“零報告”和“全報告”兩個極端,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引導社會群眾參與和支持掃黑除惡工作。要加強涉在輿論宣傳層面的掃黑除惡分析研判,通過公開、透明的辦案程序,避免別有用心者傳播不實信息或發布具有煽動性的不當言論而左右政法機關依法查案、辦案。
要實現精準打擊,需要把好進口關、篩查關、懲治關“三大關口”。要加強對黑惡勢力的行為及特征研究,準確描繪黑惡勢力的“模子圖”,同時也要注意不同案情之下出現的“個性圖”。公安部門是打擊黑惡勢力的首個“關卡”,要始終堅持“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的原則,提高初始證據的收集和甄別能力,真正把好“進口關”。檢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提高證據標準,證據不足時要及時退回偵查補強證據;補強后仍然定罪證據不充分的,要依法不予起訴,切實把好“篩查關”。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嚴格落實刑事訴訟制度要求,做到以審判為中心,著重在證據證明力認定、非法證據排除、法定從輕處罰情節、此罪與彼罪、一罪與數罪等核心問題上加強推敲,集中分析、集體研究、集合推進,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交流,提高審判效率和打擊的精準度,使涉黑涉惡罪犯低頭認錯、罰當其罪,從根本上把好“懲治關”,時刻做到講法律、重事實,把每一起涉黑涉惡案件都辦成歷史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