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是对人的服务与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工作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综合治理的根本宗旨,就是要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社会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而现阶段社会管理又面临着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如何从源头上解决好问题,需要在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创新的实践中认真改进和完善。
首先,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载体加强宣传教育,扎扎实实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跟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做到齐抓共管,持之以恒。
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要进一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纠正“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人员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机制真正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防控体系,下大力气做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
严格执行责任制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等各项制度。要建立健全落实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并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部门也要层层抓落实,切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