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黨建是城市黨建工作的基礎,社區黨組織是引領社區共建共治共享的組織載體。不久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社區黨建工作的基礎地位更加凸顯。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社區是黨和政府聯系、服務居民群眾的‘最后一公里’”。改革開放以來,社區成為人們居住、生活的主要場所,社區居民的構成以及居民對生活的需求都日益多元化。新形勢下,如何做好群眾工作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是社區黨建的重要內容。
近年來,社區黨建在組織建設層面得到了重視,黨的組織在社區層面實現全覆蓋。與此同時,社區本身也在發生著種種變化。一方面,各種新興社會組織不斷發展;另一方面,在傳統單位小區的形態之外,還出現了大量商品房小區、安置房小區、保障房小區等居住空間。這些新的組織和居住形態,既對社區黨建提出了新的挑戰,又為黨組織發揮作用提供了新的空間與資源。
實踐證明,凡是社區黨建做得好的地方,社區的共建共治共享效果就會較好。例如,四川省成都市在商品房小區探索出“找黨員、建組織、優機制、聚合力、植文化”五步工作法,既能有效化解物業糾紛,又能夠支持小區居民的自治;廣東省、上海市探索區域化黨建機制,整合駐轄區企業、單位、社會組織開展社區治理,有效推進了社區的互聯共建;等等。
同時也要看到,因為認識和條件上的不足,全國各地的社區黨建尚有一些有待提高的空間。例如,一些地方的社區黨建浮在面上,難以深入社區群眾的生活;一些地方的社區黨建停留在口號層面,既缺乏組織載體,又缺乏場地和經費支持;一些地方的社區黨組織職能缺乏清晰的邊界,對于如何發揮領導而非“替代”作用缺乏認識和規定,黨組織參與具體事務過多,面面俱到、不堪重負;再如,新建的商品房小區內的黨建工作難以開展,小區“隱形黨員”“口袋黨員”多,老舊小區的老年黨員偏多、青年黨員少,組織活動缺乏吸引力,也就難以發揮組織功能。
在加強城市基層黨建的背景下,要積極探索社區黨建新路子,推進社區共建共治共享。首先,應明確社區黨建“政治建設”與“社會建設”雙重功能,在推動政治建設的同時,需要直面社區社會力量不足的現實,通過搭建共建平臺、培育志愿組織、發動和組織群眾有序參與社區治理等形式,引導和培育社會建設。其次,提升組織力,既要完善社區黨組織的功能和體制,在橫向上加強區域化黨建,又要在縱向上健全組織體系,通過黨組織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保障社區黨建和服務的空間、資源,發揮黨組織、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引導社區自治良性運行。
提升社區黨建的服務力,保證社區黨建不落空,就必須將黨建與群眾關切關聯起來,抓住社區居民最關心的事情,破解社區治理的難點問題,通過聯系群眾、發動群眾、服務群眾,化解矛盾糾紛,提升社區服務。如此,才能讓黨建的根基扎根于群眾之中,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智慧黨建”為黨員、居民打造網上交流平臺,實現問題解決不出社區,事務辦理不出家門。完善社區黨組織功能、作用,切實提高社區黨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