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既考查着我们国家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工作的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也检验着我国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程度和社会成效。如何看待此次疫情防控中的大数据应用,客观看待贡献,发现存在不足?解答这些问题,有助于澄清认识、凝聚共识、共克时艰,还有助于改善工作、谋划未来。
“辟谣”VS“造谣”
当前,一些机构频繁发布各种基于大数据的疫情研究报告,包括自媒体、新媒体在内的各类媒体,也发布转发,甚至利用自身的大数据技术采集、整理一些疫情信息。这些报告和信息为相关部门和公众提供了信息参考,但也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甚至一些别有用的人假借大数据技术,以迷惑误导公众。
应当承认,灾害面前,人们容易内心恐慌。面对这些谣言,大多民众也多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有意无意转发,大数据推荐算法在无形中又加速和扩大了这些谣言传播。但更应该看到,大数据、推荐算法等最终承载的是人本身的思想观念,不能因为大数据推荐算法的结果出现错误、冗余,就让数据或算法“背锅”。而且,我们更不应就此减少甚至质疑大数据技术的使用,只有让真实信息比谣言跑得更快,才能让谣言失去生存的“市场”。
在接下来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一方面要善用大数据及时搜索、发现虚假信息,分析其错误所在,及时公布,广泛传播;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大数据技术等先进信息技术的使用,先行一步,及时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真实信息,以免被虚假信息先入为主。
精准防控VS封城堵路
当前,大数据技术已经应用于疫情防控的决策、发现、处置的全过程。一些大数据企业也先后开发了各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APP工具,比如,“确诊患者交通工具同乘查询系统”“疫情数据实时更新系统”“发热门诊分布地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测评估系统”等。这些数字化工具有利于公众做好自身防护,阻断疫情传播。有的企业以智慧化管理和网格化联防联控为抓手,将智慧社区技术手段用于宣传和排查,实现疫情基层防控的智慧化、信息化。
然而,也需要看到,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还不够广泛,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治理体系。比如,各发布来源的数据尚未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一个集各种数据信息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整合各地政府部门、各种企业、各种机构的碎片化数据,开放共享,及时动态更新,以确保疫情数据的完整可靠。 此外,也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根据上述确证感染者的数据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形成确诊人员和潜在感染对象的可视化行为路线图,找准路线交叉点和终端,指导线下工作人员对各路线交叉点严格排查,各交叉区域加强防控,实现及时防控和防疫力量的合理分配。
线上工作VS填表抗疫
当前,为了减少人员流动,更好地防控疫情,有的省市发挥大数据优势,畅通数据通道,全面启动政府服务事项“线上办”,事务处理“不见面”。很多大型互联网和大数据企业也纷纷完善和推出各种类型的网络视屏会议、在线办公平台。教育系统提出“停课不停学”,大力推进远程教学,在线教育企业更是加大马力完善在线教育功能。这些都充分展示了大数据给生活带来的便利。
另一方面,在一些具体工作中,大数据技术仍然还有可以挖掘的潜力。比如,在对防控数据信息的摸排工作中,当前各省市、各单位分别采取了不同的信息报送制度和数据报送格式,很多地方依然重复着人工记录、排查、筛选、统计等传统的做法。事实上,可以开发一种简易的统一数据报送平台,采用不同层级授权管理模式,直接由排查对象自行填写信息,工作人员和各级部门逐级审核提交,依法按需汇总使用。如此就可以避免了当前基层工作人员每天面向不同管理部门完成的格式不一的重复性信息填报工作。
此外,我们还应该着力加强数据共享,省市之间、地方之间、企业政府之间的数据应该打通,建立全国级别的大数据中台,既实现数据脱敏又便利共享,分级分类授权,供各种需求主体依法使用,并鼓励各类机构加强对疫情防控的大数据研究,提升应用水平。如此既能保证信息管理的畅通高效,又能避免出现类似于“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怪相。
治理现代化VS失职渎职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已出现了一些“失职渎职”现象。客观来看,这反映出国家现代化治理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大数据还有发挥作用的更大空间。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需要软硬件建设的基础条件到位,又需要整个体系的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大数据素养;既需要工作人员主动应用大数据技术处理各种工作,还需要整个管理体制的制度规定符合大数据治理的要求。
无论是理论上讲还是从现实来看,借助大数据不可能完全杜绝疫情防控和未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现象发生,但是以此次疫情防控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大数据战略,随着国家大数据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未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现象一定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