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這一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市域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維度,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具有承上啟下的樞紐作用。可以說,市域社會治理做得怎么樣,事關頂層設計落實落地,事關市域社會和諧穩定,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改革不適應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構建市域社會治理體系,才能不斷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準確把握市域社會治理的科學內涵,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邏輯起點。市域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子系統,也是社會治理在市域范圍內的自然延伸。市域具有相對完備的立法和行政權限,具有統籌縣域和基層的行動能力,有助于克服縣域與基層社會治理中協調能力不足、反應不及時等問題,真正實現“民有所呼、我必有應”。這就需要準確界定市域社會治理與國家治理、縣域社會治理、基層社會治理的關系,通過制度建設,夯實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踐基礎。
緊緊圍繞人的現代化,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著眼點。人的現代化,包括思想、觀念和意識的現代化、素質能力的現代化等。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切入點,促進人的思想、觀念和意識現代化;以基礎教育、國民教育、繼續教育為保障,推動人的素質現代化。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就要破除制約人的現代化的各種體制機制障礙。最近,不少地方根據《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出臺了符合地區特點的公民道德建設方案和措施,就是以制度建設推進人的現代化,進而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積極嘗試。
精準對接城鄉融合發展,檢驗市域社會治理體系的開放性。市域涵蓋了城鎮和鄉村,克服了縣域和基層社會治理在治理空間和治理對象上的單向度問題,適應了城鄉融合發展要求。把市域治理放在城鄉融合發展大背景下,才能進一步發揮市域社會治理承上啟下的作用。城市與鄉村是一個完整的系統,在發展過程中必須做到統籌兼顧、互融互促。為此,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就需要在城鄉融合發展方面下足功夫,通過制度建設,實現城鄉要素更加順暢地流動和公共資源更加合理地配置。
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需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無論是保障社會穩定、生態安全、安全生產,還是推進社會治安、城市文明、城市治理,都需要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的統籌謀劃作用,通過優化市域社會治理組織體系、提升市域社會治理能力。進一步說,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需要黨委、政府、社會、公眾等多方主體合作共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口等各類要素越來越向市域聚集,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愈加凸顯。各地需把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作為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來抓,立足實際對市域社會治理統籌謀劃、周密部署、推動實踐,有助于高效解決基層治理中的各類問題,把我國的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