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當下各單位領導都非常重視的一項工作,為此全國各省市、鄉鎮、社區等都在積極開展本項工作。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要做什么群眾是不知曉的,所以為了能夠讓群眾能夠知曉社會治安綜合主要做什么,為此我們從網絡中收集了以下信息給群眾普及。
一、什么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干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二、主要目標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是:社會穩定,重大惡性案件和多發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會丑惡現象大大減少,治安混亂的地區和單位的面貌徹底改觀,治安秩序良好,群眾有安全感。
三、主要工作
1、打擊工作
打擊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長期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方針,運用打擊的手段震懾犯罪分子。
2、防范工作
防范工作是減少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各單位要在黨政的統一領導下,發動群眾建立起各種形式的群防群治組織,落實治安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自防自衛的能力。
3、教育工作
教育工作是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各部門和各單位都要根據青少年的特點,開展各種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思想教育活動,培養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增強自身的免疫力。
4、管理工作
管理工作是堵塞犯罪漏洞,減少治安問題,建立良好秩序的重要手段。要加強對重點人員和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落實責任,明確措施。
5、加強工作
加強工作是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關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單位要層層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要把基層組織建設作為重點。推行各種形式的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干部責任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綜合治理的法律、法規,使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6、改造工作
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積極做好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和就業安置,采取多種渠道為他們解決生活出路問題,以利于對他們的改造和幫教,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綜上所述就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要做做的事情,而作為群眾的我們也是需要大致了解這些工作。畢竟社會綜合治理是需要政府+群眾進行共同協作才能完成的。